question-icon 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有什么区别,员工辞职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我最近打算从公司辞职,合同里提到了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我不太清楚这两者有啥区别,也不知道自己辞职的话违约金该怎么算。担心自己因为不了解这些规定,在离职时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所以想问问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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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违约
  • #经济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是劳动法律关系中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性质、适用情形、计算方式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在劳动合同中,违约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当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约定时,向用人单位支付的一定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经济补偿金则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它是一种法定的补偿,主要目的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所做贡献的一种补偿,同时也是为了帮助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能够有一定的经济缓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关于员工辞职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前面已经提到,主要依据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如果是违反服务期约定,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例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5万元的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为5年,劳动者工作2年后辞职,那么尚未履行的服务期为3年,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为3万元,此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最高为3万元。如果是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则按照双方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的约定来确定。 综上所述,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有着本质的区别,员工在辞职时应清楚自己是否存在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同时也应了解自己是否符合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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