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法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法存在多方面的区别。首先,从保护对象来看。专利主要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侧重于技术方案本身。例如,一个新的软件算法如果具备独特的构思和显著的效果,就有可能申请专利。而软件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软件的表达形式,也就是代码以及相关文档等。只要软件是开发者独立开发的,并且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就可以获得软件著作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计算机软件属于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范围。 其次,申请流程差异明显。专利申请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申请人要提交详细的申请文件,专利局会对申请的发明创造进行全面评估,判断是否符合专利授权条件。这个过程通常比较漫长,可能需要几年时间。而软件著作权登记相对简单,一般只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核实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规定。登记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登记手续。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符合要求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会在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再者,保护期限也有所不同。专利的保护期限根据类型不同有所差异,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而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软件是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开发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另外,侵权判定规则也不一样。专利侵权判定比较复杂,需要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是否落入了专利权利要求书所界定的保护范围。而软件著作权侵权主要看是否存在复制、抄袭等侵犯软件表达形式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