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房所有权与期得权有什么区别?
我买了套预售房,不太明白预售房所有权和期得权的差异。不知道这两者在权益范围、法律保障上有啥不同,担心自己的权益问题。比如我在等待交房这段时间,到底拥有哪种权利呢?想了解清楚这两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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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房所有权和期得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预售房所有权。所有权是指对特定财产全面支配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对房子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和处置权。在预售房的情况下,购房者在房屋交付并完成产权登记之前,通常并不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只有当购房者拿到房产证,完成产权登记后,才真正拥有了预售房的所有权。此时,购房者可以自由地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比如自住、出租、出售等。 接下来,我们看看期得权。期得权是指在未来可能获得某种权益的权利。在预售房交易中,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后,虽然还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基于购房合同,购房者获得了在未来房屋建成并交付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期待权。这种权利是基于合同产生的,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合同编的保护。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等条件交付房屋。如果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从权益范围来看,预售房所有权是一种现实的、完整的权利,涵盖了对房屋的各种处置和利用。而期得权则是一种未来的、有条件的权利,主要是基于合同约定获得房屋所有权的期待。 在法律保障方面,所有权受到物权法的严格保护,具有对世性,任何人都不得侵犯。而期得权主要依靠合同来保障,如果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通过追究违约责任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预售房所有权和期得权有着明显的区别。购房者在购买预售房时,要清楚自己在不同阶段所享有的权利,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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