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城中村楼房拆迁补偿标准并不是全国统一固定的,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房屋补偿方面,一般会根据房屋的面积、结构、建造年代等因素评估其价值,给予相应货币补偿或房屋置换。如果房屋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通常可按国有土地标准补偿。这其中房屋价值补偿是重要部分,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比如,结构完好、较新的楼房,每平方米的补偿单价可能会更高。若房屋没有纳入城市规划区,则按集体土地标准补偿。 搬迁费补偿也有不同规定。房屋建筑面积(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100平方米(含)以下的,搬迁费可能按每户一定金额补偿;超出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一定价格计算。而且选择不同的安置方式,搬迁费补偿次数也可能不同。 临时安置费补偿方面,一般按每平方米每月一定标准计算(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如果每月计算出来少于一定金额,则按规定的最低金额计算。不同安置方式下,计算临时安置费的时长也有差异。 要是被征收房屋为从事生产、经营的非住宅,还会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通常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若被征收人认为损失超过规定补偿费,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共同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补偿金额。 此外,有些地方还有临街临巷补偿、村集体用房补偿等规定。例如土地登记用途为非商业但实际用于经营的临街临巷房屋,满足一定条件的,会按指导价结合实际情况评估确定补偿。村集体经济组织原用房的合法建筑按照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给予征收补偿等。总之,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