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城市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近我家这边通知要进行城市楼房拆迁,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补偿标准。想了解一下,在城市里楼房拆迁的话,到底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补偿的呢?是只看房子面积,还是有其他方面的考量?希望能详细了解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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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一个复杂但又与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首先,城市楼房拆迁补偿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 一是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这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的。它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然后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来计算。打个比方,如果您家房子是比较新的框架结构,和老旧的砖混结构相比,在同等面积下,补偿单价可能就不一样。 二是周转补偿费,这是考虑到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或者自己找临时住处时会有不便。它按照临时居住条件划分档次,然后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月给予补贴。要是您家人口多,那这部分补贴相对也会多一些。 三是奖励性补偿费,这是为了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者主动放弃一些权利,比如自愿迁往郊区或者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等。这部分费用的标准是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来确定的。 从法律依据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而且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还提到,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另外,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一般不作产权调换,而是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拆迁租赁房屋,如果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不作货币补偿。拆迁非租赁房屋,要是被拆迁人和拆迁人对产权调换房源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实行货币补偿。 相关概念: 房屋区位:指房屋在城市规划区中的地理位置。 房屋用途:指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用途。 房屋建筑面积:指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有法律效力的证件注明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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