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费和担保费有什么区别?
我在打官司的时候,法院提到了保全费和担保费,我不太清楚这两个费用。我想知道它们各自是什么意思,在什么情况下收取,费用标准是怎么定的,两者之间到底有哪些不同。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展开


在法律事务里,保全费和担保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析它们的区别。 首先来解释保全费。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而保全费就是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缴纳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二)申请保全措施。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明确了申请保全措施的费用交纳标准: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简单来说,当你担心对方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财产,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向法院申请对对方财产进行保全时,就需要缴纳保全费。 接着说说担保费。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通常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以防止因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担保费就是申请人为了提供符合法院要求的担保而向担保机构支付的费用。这是因为申请人自己可能无法提供合适的财产进行担保,所以找专业的担保机构来提供担保服务,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这就是担保费。担保费的具体金额没有统一标准,通常由担保机构根据担保金额、风险程度等因素来确定。 综上所述,保全费是交给法院的申请费用,用于启动财产保全程序;而担保费是支付给担保机构的服务费用,目的是满足法院要求提供担保的条件。两者在性质、用途和收费标准上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