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和70年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我买了套房子,听说房子有不动产证,还有70年产权的说法。我不太明白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不动产证和70年产权分别代表什么呢?它们对我使用房子会有什么不同的影响吗?希望懂的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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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和70年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含义、范围、权利期限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不动产的概念。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像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都属于不动产。通俗来讲,就是那些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损害其经济价值的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不动产的物权变动需要依法进行登记,《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明确,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70年产权,一般是指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为70年。这里的产权其实是指土地使用权,并非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倒塌、灭失,所有权人就一直拥有该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70年产权到期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会自动续期,不过可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或者享受减免政策。 从范围上看,不动产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了各种土地和地上定着物,而70年产权主要针对的是住宅建设用地。在权利期限方面,不动产中的房屋所有权是没有期限限制的,只要房屋存在,所有权人就享有权利;但70年产权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明确期限的,期限届满后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综上所述,不动产和70年产权是不同的概念,不动产涵盖的范围更广,而70年产权主要涉及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它们在法律规定和实际应用中有着不同的含义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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