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名誉权和荣誉权有什么区别?

我不太清楚名誉权和荣誉权到底有啥不一样的。我在生活里遇到了一些涉及名声和荣誉方面的事儿,想知道这两个权利的具体差异,比如在法律保护上、权利获得方式上,它们都有哪些不同呢?希望能得到清晰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名誉荣誉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名誉权和荣誉权都是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重要人身权利,但二者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权利的定义和性质不同。名誉权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它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具有普遍性和平等性。比如,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享有不受他人诽谤、侮辱的权利,这就是名誉权的体现。而荣誉权则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荣誉权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它需要通过一定的积极行为和贡献才能获得。例如,获得“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等称号,就是荣誉权的体现。 其次,权利取得的方式不同。名誉权是基于人的出生或法人的成立而自然取得的,无需任何特定的行为或条件。而荣誉权的取得则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和方式,通常是由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给予的正式评价和认可。比如,一个人要获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往往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审核和评定等一系列程序。 再次,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名誉权的主体包括所有的公民和法人,具有广泛的普遍性。而荣誉权的主体则相对较窄,主要是那些在某个领域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公民或法人。 最后,权利的保护方式和侵害后果不同。侵害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侮辱、诽谤等行为,这些行为会损害他人的名誉,使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侵害名誉权的后果主要是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伤害,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而侵害荣誉权主要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诋毁他人的荣誉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侵害荣誉权不仅会损害受害人的精神利益,还可能影响到受害人的物质利益,受害人除了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上述民事责任外,还可以要求赔偿因荣誉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