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登记卡和居住证的区别是什么?
我在外地工作,最近要办理居住相关证件,听说有居住登记卡和居住证,不太清楚这两者有啥区别。比如在用途、办理条件、有效期这些方面,它们到底有啥不一样呢?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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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登记卡和居住证都是与居住相关的证件,但它们存在诸多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看,居住登记卡是来京人员在京居住的证明,它是办理居住证的基础。而居住证则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在办理条件方面,以北京为例,来京人员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证》。而居住登记卡的办理相对简单,只要在京居住就可以办理。 用途上,居住登记卡主要是作为来京人员已在京居住的凭证,一些基础的公共服务可能无法完全享受。而居住证持证人可以享受更多的公共服务和便利,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第十三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等七项便利。 有效期也有所不同,居住登记卡有效期通常是半年,而居住证有效期一般是一年。到期后都需要进行签注或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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