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聚众斗殴与寻衅滋事有什么区别?

我之前和朋友在外面吃饭,隔壁桌的人故意挑衅,双方起了冲突,有人说这算聚众斗殴,也有人说算寻衅滋事。我想知道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到底有啥区别啊,像我们这种情况该怎么界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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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罪名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都是常见的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但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聚众斗殴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则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从行为特征来看,聚众斗殴一般具有群体性,参与人数较多,通常表现为双方或多方的互相打斗,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和预谋性。而寻衅滋事行为相对较为随意,不要求有明确的斗殴对象,可能是针对不特定的人实施殴打、辱骂、强拿硬要等行为,往往事先没有经过详细的策划。 在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判断行为是属于聚众斗殴还是寻衅滋事,需要综合考虑行为的起因、参与人数、行为方式、行为对象等多种因素。例如,像你描述的在饭店吃饭时与隔壁桌发生冲突的情况,如果双方是有组织地纠集人员进行互殴,更倾向于认定为聚众斗殴;如果只是一方随意挑衅、殴打另一方,没有明显的聚众互殴的意图,则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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