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与股东大会有什么区别?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虽然名称相似,但在公司治理中是有不同含义和作用的概念。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它们的区别。 首先是适用范围不同。股东会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通常规模相对较小,股东人数也有限。这种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营模式相对简单,所以设立股东会来进行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而股东大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一般较大,股东人数众多,公司的资本也被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可以通过持有股份的方式参与公司。 在组成上也有差异。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这里的全体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股东,不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利参加股东会并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则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组成。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数量可能非常庞大,并非所有股东都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所以在实际操作中,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也不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相对灵活,通常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一般来说,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后续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而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则更为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在表决规则方面,股东会的表决规则可以由公司章程自行规定。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股东大会的表决规则相对固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在适用范围、组成、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规则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这些区别是根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特点和需求而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