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和盗窃有什么区别?


在法律语境中,“窃取”和“盗窃”这两个概念有一定联系,但也存在一些区别。 从含义上来说,“窃取”更侧重于强调秘密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方式。它突出的是在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不被察觉的手段将财物据为己有。例如,趁人不注意从他人口袋里偷走钱包,就是典型的窃取行为。而“盗窃”则是一个更为宽泛的法律概念,它涵盖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各种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窃取只是其中一种常见的方式。除了窃取外,盗窃还可能包括其他违背财物所有人意愿转移财物占有的行为。 从法律条文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了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使用的是“盗窃”一词,并没有单独提及“窃取”。这表明在刑法层面,是以“盗窃”作为一个整体的罪名来进行规制的,只要符合盗窃的构成要件,就会被认定为盗窃罪。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那些通过窃取方式实施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会按照盗窃罪来定罪量刑。也就是说,窃取是盗窃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当窃取行为达到一定的标准(如数额较大、多次实施等),就会构成盗窃罪。 此外,在民事法律领域,虽然没有像刑法那样专门针对“盗窃”的规定,但对于他人财物的非法占有行为也会涉及到侵权责任。如果一方通过窃取等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财物所有人有权要求返还财物,并可以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保护和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例如,甲窃取了乙的手机,乙有权要求甲返还手机,如果因为手机被盗给乙造成了其他损失,如丢失重要数据导致的经济损失,乙还可以要求甲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窃取”是一种具体的行为方式,而“盗窃”是一个更具概括性的法律概念。窃取行为可能构成盗窃罪,并且在民事上也可能引发侵权责任。在实际生活中,无论是窃取还是其他形式的盗窃行为,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