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和盗窃有什么区别?
我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情况,不太能分清盗用和盗窃。有时候看到有人好像没经过别人同意就用了东西,这算盗用还是盗窃呢?我想具体了解一下盗用和盗窃在法律定义、行为表现、法律后果这些方面到底有哪些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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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和盗窃确实是容易让人混淆的两个概念,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说盗用,它通常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物品、信息等。盗用主要涉及到民事侵权方面,比如盗用他人姓名,民法通则及相关意见明确规定,公民的姓名权禁止他人干涉、假冒、盗用,当假冒、盗用姓名造成损害时,就认定为侵权行为。侵权人要承担民事责任,像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失),并且收缴非法所得。简单理解,就是在对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拿过来用一用。 而盗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是犯罪行为,一旦构成,会受到刑事处罚,比如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罚金等刑罚。通俗讲,就是在对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把东西占为己有。 从行为目的看,盗用一般是临时使用,没有长期占有意图;盗窃则是想永久占有财物。从行为表现上,盗用多表现为偷偷使用,不改变物品归属状态;盗窃直接将财物转移到自己控制下。从法律后果来说,盗用主要是民事赔偿等责任;盗窃是刑事处罚,严重影响个人前途和社会信用。 不过要注意,在特定情境下,盗用行为如果符合盗窃罪构成要素,如盗用财产价值达到一定标准,或存在多次、入户、携带凶器等特殊情况,也可能被判定为盗窃罪。但如果盗用财产价值低,且无非法占有意图,只是暂时借用等,可能不构成盗窃罪。总之,盗用和盗窃在法律上有着明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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