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与转包有什么区别?


工程分包和转包是建筑工程领域中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看看工程分包。工程分包指的是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过发包人同意后,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给第三人完成。简单来说,就是承包人把工程里的一部分活儿交给别人来干,但自己还是对整个工程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接着,我们了解一下转包。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这就相当于承包人把整个工程都甩给别人了,自己啥都不管了。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被严格限制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从法律后果来看,合法的工程分包是被允许的,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比如要经过发包人同意,分包的工程不能是主体结构工程等。而转包则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如果承包人进行转包,将面临行政处罚,比如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并且转包合同是无效的,因转包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转包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要正确区分工程分包和转包。如果需要进行工程分包,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分包行为的合法性。而转包这种行为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否则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