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点和免征额有什么区别?
我在了解税收知识时,对起征点和免征额这两个概念很困惑。不太清楚它们在实际应用中有啥不一样,比如在计算税款时是怎么体现差异的,想弄明白这两者具体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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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和免征额是税收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起征点是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当你的收入或者计税金额没有达到起征点时,就不需要交税;而一旦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就要对全部数额进行征税。例如,某税种起征点是每月5000元,你月收入4900元,不用交税;若月收入5100元,就得对这5100元全额计税。免征额则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比如说,某税免征额是每月5000元,你月收入6000元,那么只对超过的1000元计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就运用了免征额的规定,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就是说,这5000元以及相关扣除部分是不用交税的,只对剩余部分征税。 从税收优惠的角度看,起征点是对低收入者的照顾,因为没达到起征点不用交税,但达到起征点后就要全额交税,税负变化比较大;免征额则是普遍适用于所有纳税人,不管收入高低,都能先扣除一定数额后再计税,更体现公平性。 总的来说,起征点和免征额虽然都能起到减轻纳税人负担的作用,但在具体的计算方式和税收政策导向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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