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和开除有什么区别,是否有补偿?


辞退和开除虽然都意味着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二者在概念、原因和补偿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辞退通常是用人单位基于各种原因,如经营困难、员工能力不匹配等,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它分为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性辞退。过失性辞退是指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比如经常迟到早退、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 非过失性辞退则是指员工本身没有过错,但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如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等。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开除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严厉的处分。被开除的员工通常是因为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公司的重大规定,如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