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转移和转让的区别有哪些,流程是什么?


债权债务转移和转让都是在经济活动中常见的法律行为,不过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和各自的流程。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来看看债权债务转移和转让的区别。债权转让,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把自己拥有的债权让给别人。比如,张三借给李四1万块钱,张三把这1万块钱的债权转让给王五,以后李四就需要把钱还给王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而债务转移则是债务人把自己的债务交给别人承担。还是刚才的例子,如果是债务转移,就是李四把欠张三的1万块钱债务转移给赵六,以后就由赵六来还钱给张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接下来,我们讲讲它们的流程。对于债权转让,第一步,债权人与受让人要达成转让协议,这个协议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为了避免纠纷,最好用书面形式。第二步,债权人要通知债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只有通知了债务人,债权转让才对债务人产生效力。 而债务转移的流程则有所不同。首先,债务人要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的协议。然后,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因为债务转移涉及到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移就不能成立。债权人同意后,债务转移就生效了,第三人就成为新的债务人,承担相应的债务。 总之,债权债务转移和转让虽然都是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但它们在概念和流程上都有很大的区别。在实际操作中,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这样才能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