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我涉及了一个刑事案件,现在听说有管制和拘役这两种处罚方式,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不同。我想知道它们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执行方式、期限等方面具体有哪些区别,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展开


在刑事案件中,管制和拘役是两种不同的刑罚方式,它们存在诸多区别。 首先,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简单来说,管制罪犯不用在特定场所服刑,而拘役罪犯要被关押起来。 从期限上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可以看出,管制的期限相对较长。 在执行方式上,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等。而且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管制对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限制相对较宽松,只是限制一定的自由并接受社会监督改造。而拘役则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让其在特定场所接受强制劳动改造。 总的来说,管制和拘役在性质、期限、执行方式和限制人身自由程度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