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贪污、侵占、挪用资金的区别是什么?

我对法律不太懂,最近听说了贪污、侵占和挪用资金这几个词,感觉它们有点像,但又好像不一样。我想弄清楚这三者到底有啥区别,比如在行为表现、法律后果这些方面,能不能给我详细讲讲呀?
展开 view-more
  • #经济犯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贪污、侵占和挪用资金是三种不同的违法犯罪行为,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 首先是贪污。贪污主要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贪污罪的本质特征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并且是一种永久性的占有。 其次是侵占。侵占通常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而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侵占罪强调的也是非法占有财物,并且也是永久性的,只是主体和侵犯的财物性质与贪污罪有所不同。 最后是挪用资金。挪用资金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了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与贪污、侵占的最大区别在于,挪用资金只是暂时使用资金,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最终还是要归还的。 综上所述,贪污、侵占和挪用资金在主体、行为目的、侵犯的财物性质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这三种行为对于正确定罪量刑至关重要。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