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权和著作权的权属差别有哪些?


专利权和著作权是两种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它们在权属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别。 首先,从定义来看,专利权是指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著作权则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在权属取得方面,专利权需要经过申请、审查和授权等法定程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证书后,发明创造人才能获得专利权。而著作权一般是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不需要履行任何登记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从权属主体上看,专利权的主体可以是个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对此有明确规定。著作权的主体通常是作品的创作者,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委托创作、职务作品等,著作权的归属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此外,在权属的保护期限上也有差别。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而著作权中,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