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房子在离婚时怎么分?


在婚姻关系中,婚后购买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分割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特殊约定,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接下来,我们看看几种常见的情况。第一种情况,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协商将房子卖掉,然后平分卖房款;或者一方获得房子的所有权,同时按照房子的市场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例如,房子价值100万,一方获得房子,就需要给另一方50万的补偿。 第二种情况,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如果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那么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第三种情况,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男方父母出资60万,女方父母出资40万,那么在离婚分割时,男方可分得60%的份额,女方分得40%的份额。 第四种情况,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如果能证明购房款是其个人财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子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部分贷款,那么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 在实际处理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时,建议夫妻双方先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同时,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出资凭证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