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利与著作权权利有什么区别?


专利权利和著作权权利是两种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首先,权利的客体不同。专利权的客体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而著作权的客体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作品,如小说、绘画、音乐作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对发明创造的定义进行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了受保护的作品类型。 其次,权利取得的方式不同。专利权需要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发明),符合条件的才能获得授权。著作权则是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无需履行任何登记或注册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等规定了专利申请的程序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明确了著作权的自动取得原则。 再者,保护期限不同。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相关规定分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 最后,保护的力度和范围也有所不同。专利权的保护力度较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实施其专利技术,否则构成侵权。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主要是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改编等使用作品的行为,但对于一些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情况,法律允许他人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合理使用的情形。 总之,专利权利和著作权权利在客体、取得方式、保护期限和保护范围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权利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