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与软件著作权法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法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从定义和保护对象来看,专利是指对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所享有的专有权。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而软件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软件的著作权,也就是软件开发者对软件作品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这里保护的是软件的表达形式,比如代码、文档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对发明创造的定义以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条对软件著作权的定义。 在保护范围上,专利保护的是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新颖性的技术方案。比如一项新的软件算法,如果满足专利申请的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保护。而软件著作权主要保护软件的代码表达,只要软件是开发者独立开发的,并且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就可以获得保护,不要求具有创新性。 申请流程方面,专利申请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等多个复杂的程序,整个过程可能需要几年时间。软件著作权登记相对简单,一般提交相关材料后,经过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即可获得登记证书,时间相对较短。《专利法》规定了专利申请的具体流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程序。 保护期限上,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软件是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开发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这分别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