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票与支票的差别分别是什么?


在金融交易领域,期票和支票都是常见的支付工具,但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期票和支票的概念。期票,通常也被叫做本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的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简单来说,就是出票人自己向持票人保证付款的一种凭证。而支票则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也就是说,支票是出票人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来付款的。 从出票人角度看,二者也存在差异。期票的出票人就是付款人,这意味着一旦期票到期,出票人自己要拿出钱来支付给持票人。而支票的出票人一般是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的单位或个人,付款人是银行等金融机构。 在付款期限方面,差别也很明显。期票可以是即期付款,也可以是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付款。即期付款就是见票马上付款;而指定日期付款则给了出票人一定的资金筹备时间。但支票一般是见票即付,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收到支票后,会马上进行付款操作,没有延期支付的情况。 另外,二者的信用基础不同。期票的信用主要基于出票人的商业信用,也就是出票人的信誉和支付能力。如果出票人信誉不好或者资金出现问题,期票就可能无法兑现。而支票的信用基础是银行信用,只要出票人在银行的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银行就会按照支票金额付款给持票人。相对来说,支票的信用保障程度更高一些。 从使用范围来看,期票常用于企业之间的商业交易中,用于延期付款的结算。而支票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都广泛使用,无论是个人之间的小额交易,还是企业之间的大额交易,都可以使用支票进行支付。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对本票(期票)和支票都有明确规定。该法规范了票据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保障了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对于支票,该法规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如果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就是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对于期票(本票),法律也规定了出票人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确保持票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期票和支票在概念、出票人、付款期限、信用基础和使用范围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别。在实际交易中,我们要根据具体情况谨慎选择使用哪种票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