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有哪些?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两种不同的财产继承方式,它们主要存在以下区别。 首先,二者的概念不同。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简单来说,就是当被继承人没留遗嘱时,按照法律规定来分配遗产。而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也就是被继承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明确指定自己的遗产由哪些人继承以及如何分配。 其次,二者的适用条件有差异。法定继承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而遗嘱继承的适用前提是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再者,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也不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而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其遗产,也可以将遗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最后,遗产分配原则不一样。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而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遗产进行自由分配,可以打破法定继承的份额均等原则。 综上所述,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在概念、适用条件、继承人范围和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意愿,选择合适的继承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