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盗窃罪和侵占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它们在很多方面存在区别。 首先,我们来看看犯罪对象。盗窃罪所针对的对象,是他人实际控制之下的财物。这里所说的“实际控制”,简单来讲,就是财物在别人的掌控范围之内,别人对财物有实际的支配权。比如,你把手机放在自己的口袋里,或者放在家里的桌子上,这时候手机就在你的实际控制之下。如果有人趁你不注意把手机偷走了,那他就可能构成盗窃罪。而侵占罪的对象呢,主要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就是别人把东西交给你帮忙保管,比如你的朋友让你帮忙保管他的相机;“遗忘物”是指财物的主人不小心忘记拿走的东西,像在餐厅吃完饭忘记带走的钱包;“埋藏物”就是埋在地下或者其他隐蔽地方的财物。 其次,犯罪的行为方式也不同。盗窃罪主要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来获取财物。“秘密窃取”就是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被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比如说,小偷趁商店老板不注意,偷偷把货架上的商品放进自己的包里。而侵占罪是行为人将自己已经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也就是说,一开始行为人持有财物是合法的,像前面说的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但后来却不想归还了。例如,你帮朋友保管了一笔钱,朋友找你要的时候,你却找各种理由拒绝归还。 从主观故意的产生时间来看,盗窃罪的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之前,就已经有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而侵占罪的行为人非法占有的故意,是在合法持有他人财物之后才产生的。 最后,从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