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法律领域,盗窃罪和侵占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下面为你详细阐述它们之间的区别。 首先,从犯罪对象来看。盗窃罪所侵犯的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这里的“占有”,可以理解为财物处于他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比如说,你把手机放在桌子上,这时候手机就在你的占有之下,如果有人趁你不注意把手机拿走,那可能就构成盗窃罪。而侵占罪的对象则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例如,你让朋友帮你保管一个包裹,这个朋友却把包裹据为己有,这就可能涉及侵占罪;再比如,你在商场遗忘了一个钱包,被别人捡到后拒不归还,这也属于侵占罪的范畴。 其次,行为方式也有所不同。盗窃罪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在财物所有人、保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这种秘密窃取强调的是行为的隐蔽性,不让财物的占有人发觉。而侵占罪则是合法持有他人财物后,产生非法占有的故意,并且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也就是说,侵占罪的行为人一开始持有财物是合法的,只是后来的行为构成了犯罪。 再者,从犯罪故意的产生时间来说。盗窃罪的犯罪故意通常是在实施盗窃行为之前就已经产生。行为人有目的地去寻找可以盗窃的财物,然后实施盗窃行为。而侵占罪的犯罪故意往往是在合法持有财物之后才产生的。行为人一开始并没有非法占有的想法,但是在持有财物的过程中,才产生了将财物据为己有的念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总之,准确区分盗窃罪和侵占罪,对于正确认定犯罪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