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管制与拘役在劳动方面的区别是什么?

我想了解一下,管制和拘役都涉及到劳动相关规定。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在劳动方面到底有啥不一样,比如劳动报酬、劳动时间这些方面有没有差异。我很想弄明白,好让自己对这两种刑罚有更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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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制拘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管制和拘役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两种不同的刑罚方式,它们在劳动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首先,从劳动的强制性来看。管制并不对罪犯进行关押,罪犯在社会上仍然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参加劳动是在其原本的工作和生活中进行,具有一定的自由性和开放性,并非强制要求罪犯进行劳动。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罪犯被关押在特定场所,劳动带有明显的强制性。 其次,关于劳动报酬。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实行同工同酬,也就是说,他们和其他正常的劳动者一样,按照所付出的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不会因为被判处管制而在劳动报酬上受到歧视或区别对待。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这意味着拘役犯的劳动报酬不是固定的同工同酬,而是由执行机关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发放。 这些区别在我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方面的权利,“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刑法》第四十三条则对拘役犯的劳动报酬作出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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