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程序怎么走,当事人必须亲自去吗?


伤残鉴定是指对因各种原因导致的身体伤残程度进行评估和确定的过程,它在很多情况下都非常重要,比如在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或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伤残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赔偿的数额等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看伤残鉴定的程序。 第一步是申请。如果是工伤伤残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时需要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等。如果是其他人身损害的伤残鉴定,一般由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律师等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申请。 第二步是受理。鉴定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就会受理该鉴定申请。如果材料不完整,鉴定机构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第三步是鉴定。受理后,鉴定机构会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鉴定人员会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被鉴定人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这个过程可能包括对伤者的身体检查、查阅病历资料、询问相关情况等。 第四步是出具鉴定结论。鉴定机构根据鉴定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伤残鉴定报告。报告中会明确被鉴定人的伤残等级等信息。 接下来,说说当事人是否必须亲自去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是必须亲自去的。因为伤残鉴定主要是对当事人的身体伤残情况进行评估,需要对当事人的身体进行直接的检查和观察。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这说明,在正常的伤残鉴定中,是需要对当事人身体进行检查的,所以通常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场。 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身体状况极差,确实无法移动,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与鉴定机构沟通,看是否可以采取特殊的方式,如鉴定人员到当事人所在地进行检查等。不过这种情况需要有充分的证明材料,并且经过鉴定机构的同意。总之,伤残鉴定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进行鉴定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