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定不起诉是否会丢工作?
我因为一些事被检察院酌定不起诉了,现在心里特别慌,担心这份记录会让我失去工作。我在一家国企上班,平时工作表现还不错。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酌定不起诉这种情况会不会导致我丢掉现在的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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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定不起诉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简单来讲,就是虽然存在犯罪事实,但因为情节比较轻,检察院决定不将案件起诉到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是酌定不起诉的法律依据。 对于是否会因为酌定不起诉而丢工作,这要分不同情况来看。在一般的民营企业,通常企业有较大的自主决定权。如果企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有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措施等相关情形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企业有可能依据此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不过,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循法定程序,要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等。 而在一些特殊的工作岗位,比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况则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但酌定不起诉并没有被法院判定有罪,严格意义上不属于“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单位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有的单位可能会认为这一情况影响到单位形象等,从而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理;也有的单位会根据当事人的工作表现、事情的具体情节等因素,决定继续留用。 总之,酌定不起诉本身并不必然导致丢工作,但具体结果要结合工作单位的性质、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具体的案件情况等来综合判断。如果遇到单位不合理的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劳动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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