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返程途中出现工伤,对工伤认定不服该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当劳动者在工伤认定后对结果不服时,申请行政复议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申请行政复议的相关事宜。首先,要明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若您符合上述情况之一,便可以启动行政复议程序。接着,要知晓申请的时间限制。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然后,关于申请的流程。一般需要准备好行政复议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您的基本信息、作出工伤认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工伤认定的具体内容、申请复议的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等。同时,要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工伤认定决定书、能证明您受伤情况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等,以支持您的复议请求。之后,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作出工伤认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最后,复议结果可能有维持原工伤认定、撤销原工伤认定、变更原工伤认定等情况。如果您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在整个过程中,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自己的诉求能够得到合法合理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