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分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这种方式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协议就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二种是诉讼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如房产、车辆等,分割方式可能会更为复杂。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购买的,但登记在一方名下,在分割时,需要考虑购房款的来源、双方的贡献等因素。对于车辆,如果是在婚后购买的,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以考虑车辆的使用情况等。 总之,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同时也要考虑到实际情况,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