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赠与协议签订后,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配?


在婚姻关系中,婚内财产赠与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财产问题达成的一种约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离婚时涉及该协议的房产分配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婚内财产赠与协议的概念。简单来说,它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将自己的财产部分或全部赠与另一方,并以书面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这种协议体现了夫妻双方的意思自治,是对夫妻财产关系的一种自主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婚内财产赠与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合法有效的。 当涉及到离婚时房产的分配,如果婚内财产赠与协议已经明确约定了房产的归属,那么一般情况下会按照协议来执行。比如协议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就属于约定的那一方。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赠与房产的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房产赠与协议没有经过公证,且房产还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方是有可能撤销赠与的。 此外,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签订婚内财产赠与协议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受损害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协议被撤销后,房产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综上所述,婚内财产赠与协议签订后离婚时房产的分配,原则上按协议执行,但要考虑协议是否有效、是否可撤销以及房产是否完成过户等因素。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