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与丈夫一起还房贷,按揭房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我和丈夫结婚后一起还房贷,现在打算离婚了。这房子是按揭房,当初买房的时候情况也比较复杂。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婚后共同还房贷的按揭房,离婚时是怎么分割的呢?心里很没底,希望能有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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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贷房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处理婚后夫妻共同偿还房贷的按揭房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婚后共同偿还的房贷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接下来我们分情况来看。如果该按揭房是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举例来说,男方在婚前支付了房子的首付款,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房贷。离婚时,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男方,剩余未还的贷款也由男方承担。但是,对于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男方需要对女方进行补偿。计算补偿数额时,通常会考虑共同还贷的金额、房屋的增值情况等因素。 如果该按揭房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共同支付首付款并共同还贷,无论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在判决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子女抚养等因素。比如,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付出较多,或者抚养子女等,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给这一方。 另外,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有特别约定,比如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或者按一定比例共有等,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在离婚时就按照该约定进行分割。总之,婚后共同还房贷的按揭房在离婚时的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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