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人以后是否要垫付医药费?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伤者家属一直催我垫付医药费,我有点犹豫,不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义务一定要垫付呢?要是垫付了后续会不会有麻烦?不垫付又会不会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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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垫付
  • #交通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撞人以后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垫付医药费。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的认定是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范围内,保险公司有先行赔付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交强险可以在一定额度内对伤者的医疗费用等进行赔偿。对于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来确定赔偿主体。 如果肇事者选择垫付医药费,这属于一种人道主义行为,但需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垫付凭证,比如医院的缴费票据等,以便在后续的赔偿处理中进行结算。若不垫付医药费,伤者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肇事者和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撞人后是否垫付医药费,肇事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但最终的赔偿责任是按照法律规定和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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