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了是否需要垫医药费?
我开车不小心撞人了,伤者家属要求我垫付医药费,可我也担心后续的麻烦,不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有没有义务垫这个医药费呢?要是垫了会不会有什么风险?不垫又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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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人之后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这是许多事故当事人关心的问题。从法律层面来看,并没有明确规定撞人者必须垫付医药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意味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 从实际操作角度来说,撞人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垫付医药费。如果撞人者有能力且愿意垫付,这是一种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有助于缓解伤者的经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体现人文关怀。然而,如果撞人者选择不垫付,这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因为最终的赔偿责任会依据事故责任认定和保险情况来确定。 如果撞人者垫付了医药费,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凭证,如医院的收费票据、转账记录等,以便在后续的赔偿处理中进行结算。而如果不垫付,伤者一方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沟通,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垫付部分医疗费用。若保险公司拒绝垫付或垫付金额不足,伤者也可以自行先支付费用,待治疗结束后,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要求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总之,撞人后是否垫付医药费没有绝对的答案,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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