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开除与辞退的区别在哪里?
我是一名事业编人员,最近单位好像在进行人事调整,我有点担心自己的情况。想了解下事业编开除和辞退有啥不一样,比如在原因、后果这些方面,要是被开除或者辞退了,对我以后找工作、社保这些会不会有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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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开除和辞退在定义、原因、程序和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 从定义上来说,开除是对严重违反事业单位纪律,给国家利益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而辞退则是事业单位由于法定事由,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履行一定的义务后解除与事业编制人员的人事关系。 从原因方面,开除的情形通常包括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比如触犯刑法、贪污受贿等严重损害国家和单位利益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辞退的原因相对来说没那么严重,一般是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情况。 在程序上,开除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的处分程序进行,一般要经过调查、告知、听取陈述申辩、作出处分决定等环节;辞退则要按照单位的人事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操作,比如提前书面通知等。 在后果上,被开除的人员其个人档案会有严重的不良记录,这对其以后再就业、考公等都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被辞退的人员,虽然也会有记录,但相对来说影响较小,并且还可能按照有关规定获得一定的辞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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