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除员工和辞退员工有什么区别?


企业开除员工和辞退员工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区别。 首先是概念不同。开除是对犯有严重错误,违反劳动纪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员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严厉的处分。辞退则是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相对开除而言,程度没那么严重,包含的情形也更为多样。 从适用的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类似开除的情况。而辞退所依据的法律条款更为宽泛,比如《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在程序上,开除员工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或公示程序,以确保处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辞退员工如果是因为非员工过错原因,通常需要提前通知员工,给员工一定的准备时间,也有的情况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从对员工的影响来说,开除通常意味着员工存在比较严重的过错,可能会对员工后续的职业发展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而辞退如果是因为客观原因或者公司经营调整等,相对来说对员工职业声誉的影响会小一些。同时,开除员工一般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而辞退员工,在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通常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