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业单位辞退在编职工该怎么补偿?

我是事业单位的在编职工,最近单位说要辞退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单位该怎么给我补偿,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不知道依据哪些法律,也不知道自己能争取到多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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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事业单位辞退在编职工的补偿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形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如果单位是按照法定情形辞退职工,如职工严重违反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失职渎职等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单位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是职工自身的过错导致了被辞退的结果。 若单位辞退职工属于以下情形,需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与职工协商一致的。经济补偿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这里的工资是指职工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职工要求继续履行聘用合同的,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聘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单位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例如,小李在某事业单位工作了4年零3个月,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若单位合法解除聘用合同,需支付给他4.5×5000 = 22500元的经济补偿;若单位违法解除,那就要支付22500×2 = 45000元的赔偿金。总之,事业单位辞退在编职工的补偿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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