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共有股权和房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我们婚内有共同持有的股权和一套房产。我不知道在法律上,离婚的时候这些共有财产该怎么分,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呢?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分割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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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共有股权和房产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来处理。 首先来看共有房产的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共有房产,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比如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一般会考虑以下因素:购房资金的来源,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通常会倾向于平均分割;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比如是否有一方和子女居住在该房屋中;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在一些情况下,如果房屋还存在未还清的贷款,那么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要继续承担剩余的贷款,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接下来是共有股权的分割。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公司的股东,并且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那么双方可以协商分割股权。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判决。例如,可以按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公司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股权的分割比例。 如果只有一方是公司股东,另一方不是,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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