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离婚协议有什么规定吗?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在2024年,离婚协议的相关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首先,离婚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书面形式能更明确地记录双方的约定,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关于子女抚养,双方要确定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探视权的行使等。例如,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和支付周期等都要在协议中明确。对于财产分割,要清晰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并协商好如何分配。债务处理方面,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划分以及承担方式。 再者,离婚协议并不是签订后就立即生效,它需要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在办理离婚登记前,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而且,离婚登记需要经过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此外,如果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