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我打算和另一半办理离婚协议公证,但不清楚具体要带哪些东西。我已经和对方签好离婚协议了,里面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都有明确约定。现在就想知道去公证处办理公证,要准备什么材料,免得白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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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进行离婚协议公证时,需要携带一系列相关材料,以确保公证程序的顺利进行。 首先,当事人双方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比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这些证件是用来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确保是协议签署的本人来办理公证。这就好比去银行办业务,得先证明你是你自己一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就是证明当事人身份真实性的重要材料。 其次,要带上双方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书。这份协议书应该明确记载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它是公证的核心内容,公证机构会对其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比如协议中对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像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这些证明材料能够清晰地反映财产的状况和归属,便于公证机构准确认定协议中财产分割部分的内容。 如果有子女,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材料,以证明子女的身份信息和抚养关系。这样能让公证机构了解子女抚养相关内容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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