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要过户吗,协议该怎么写?


首先,离婚协议中的财产是否需要过户,取决于财产的性质和双方的约定。 一般来说,像房产、车辆这类以登记为所有权公示方式的财产,通常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因为在法律上,只有完成过户登记,财产的所有权才会真正转移到受让方名下。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就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产权变更到该方名下,这样才能保障其合法权益。对于车辆也是同样的道理,要进行车辆过户登记。 而对于一些不需要登记的财产,比如现金、家具等,只要完成交付,财产的所有权就发生转移了,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接下来谈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过户条款的写法。一份完整的离婚协议应该明确、具体地约定财产的分割情况和过户事宜。以下是具体的写法: 1. 首部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以及登记结婚的时间、地点和离婚的原因等。 2. 在财产分割部分,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比如房产要写明地址、面积、产权证书编号等;车辆要写明品牌、型号、车牌号等。然后明确各项财产归哪一方所有。例如:“位于[具体地址]的房产(房产证号:[具体编号])归男方/女方所有”。 3. 对于需要过户的财产,要明确过户的时间节点和相关费用的承担方。比如:“男方/女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X]日内协助女方/男方办理上述房产的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男方/女方承担”。同时,要约定如果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比如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等。 4. 最后,双方要在协议上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最好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留存一份。并且,离婚协议只有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会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