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应遵循哪些原则?


在法律领域,变更抚养权是一个涉及到未成年人权益和父母责任的重要问题。下面将详细介绍变更抚养权应遵循的原则。 首先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这是贯穿整个抚养权变更过程的核心原则。它意味着在决定是否变更抚养权以及如何变更时,要将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安全、教育和情感需求等放在首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例如,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存在严重的不良生活习惯,如长期酗酒、吸毒等,对孩子的生活和成长造成了明显的负面影响,那么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可能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支持另一方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其次是尊重子女意愿原则。当子女达到一定年龄,具备一定的认知和表达能力时,他们的意愿会在抚养权变更中得到充分考虑。通常,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对自己的生活环境和与父母的关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感受,他们的意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他们内心的需求。比如,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并且有合理的理由,法院在判决时会将其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再者是诚信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父母双方在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时,应当秉持诚实信用的态度,不得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恶意争夺抚养权。如果一方只是出于报复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提出变更请求,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同时,任何一方都不能滥用自己的权利,干扰另一方正常的抚养和教育孩子的权利。 最后是稳定和连续性原则。在变更抚养权时,要尽量减少对孩子生活和学习环境的不利影响,保持孩子生活和学习的相对稳定。如果频繁变更抚养权,会让孩子缺乏安全感,不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比如,如果孩子已经在一个学校稳定地学习和生活,并且与老师、同学建立了良好的关系,那么在变更抚养权时,就需要谨慎考虑这种变动对孩子的影响。只有在确实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下,才会做出变更的决定。 总之,变更抚养权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遵循上述原则,以确保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