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新公司是否必须要离职证明?
我打算换工作,新公司要求提供离职证明,但我上一家公司因为一些原因不太愿意给我开。我就想问问,进新公司是不是必须得有离职证明啊,没有的话会不会影响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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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新公司并非绝对必须要离职证明。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看,有必要详细分析。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该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这两条规定可以看出,原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 对于新公司而言,要求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主要是为了避免一些潜在风险。比如,防止劳动者与原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出现双重劳动关系可能导致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新公司为了规避这种风险,往往会要求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没有离职证明就一定不能入职新公司。如果劳动者能够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自己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比如提供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劳动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书等,新公司也可以根据这些材料来判断情况。并且,如果劳动者确实无法提供离职证明,也可以和新公司进行沟通说明情况,新公司在了解具体情况后,也有可能同意劳动者入职。 总之,虽然新公司通常要求离职证明,但在特定情况下,没有离职证明也不必然导致无法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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