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需要离职证明原件?
我准备换工作,新公司要求提供离职证明原件。但我有点担心,怕给了原件后自己没留底,之后有啥问题不好处理。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公司有必要一定收离职证明原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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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员工入职新公司时,新公司是否需要离职证明原件这一问题,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必须出具的一份文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表明,原用人单位有义务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对于新公司而言,要求员工提供离职证明主要是为了避免法律风险。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新公司索要离职证明是为了确认员工已经和原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以此降低自身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从法律角度并没有明确规定新公司必须要离职证明原件。新公司要求提供原件,通常是为了留存备案,证明自身的招用行为合规。然而,员工可以和新公司进行协商,比如提供原件查验后归还,自己留存复印件;或者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新公司印章,以满足新公司的要求同时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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