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彩印的能抵原件吗
我离职后原公司给了我离职证明原件,但不小心弄丢了,手里只有之前彩印的那份。现在新公司入职需要离职证明,想问问这个彩印件能不能当作原件用,会不会不被认可,影响我正常入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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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离职证明彩印件不能完全等同于原件来使用。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这强调了离职证明的重要性以及用人单位出具该证明的法定义务。 在证据效力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指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这说明在法律层面上,原件的证明效力是优先的,彩印件属于复制件,其证明力相对较弱。 在实际生活中,不同场景对离职证明彩印件的认可度也不同。比如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如果严格要求,可能会明确规定必须提供原件,因为原件能最大程度保证其真实性和公信力,彩印件存在被篡改、伪造的风险。但如果经过原单位确认,在彩印件上再次加盖原单位公章,证明该彩印件与原件一致,部分单位可能会认可其效力。又或者在一些不那么严格的情况下,当无法提供原件时,若有其他辅助证据能证明离职事实,如原单位的离职通知、工作交接记录等,彩印件也可能被勉强接受。 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你和原单位沟通,看是否可以重新出具一份离职证明原件。原单位有义务为你提供,这样能确保后续各项手续顺利办理。 相关概念: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为劳动者出具的用于证明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凭证。 原件:指最初产生的、未经过复制或转录的原始文件。 彩印件:通过彩色印刷方式得到的文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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