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了该怎么办理?
之前从单位离职,单位给开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但后来搬家不小心给弄丢了。现在新单位入职需要这个证明,想问问这种情况要怎么重新办理呀,有哪些具体的流程和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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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了,不用过于着急,是有办法解决的。 首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而且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所以一般单位是有存档可以查阅并重新开具的。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重新开具,那么劳动者可以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以正式的书面形式再次沟通此事。 要是单位还是拒绝办理,劳动者还可以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起到类似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作用。 此外,还有一种方案是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科尝试调取相关材料,但通常劳动局也会先建议劳动者到原单位补办。 相关概念: 解除劳动关系: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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