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撰写规范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撰写规范。 首先,从形式上来说,离婚协议书一般应采用A4纸打印或书写,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书写,要保证字迹清晰、工整,避免涂改。在纸张排版上,要留出适当的页边距,使整个协议书看起来整齐、美观。并且,协议书中的条款应分段表述,每条内容之间要有明显的分隔,便于阅读和理解。 从内容方面来看,离婚协议书需要包含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一是双方的基本信息。要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明确双方的身份。 二是自愿离婚的声明。这部分内容要明确表达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一般表述为“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这是离婚协议书的核心内容之一,体现了双方离婚的自愿性和自主性。 三是子女抚养问题。需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即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同时,要确定不直接抚养方应支付的抚养费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此外,还应约定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比如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以保障不直接抚养方与子女的正常交往。 四是财产分割。要详细列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并明确这些财产的分割方式。对于房产,要写明房屋的地址、产权情况以及归哪一方所有,是否需要给予另一方补偿等;对于车辆,要写明车辆的品牌、型号、车牌号以及归属等。在分割财产时,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五是债务处理。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以及如何分担这些债务。如果有一方对外负有个人债务,也应在协议书中注明由该方自行承担。对于债务的处理,要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债务问题产生后续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就从法律层面上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和形式提出了要求。 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确保协议的内容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对某些条款不确定如何撰写,或者担心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