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是否要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我和我爱人打算离婚,听说要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但我俩现在都在外地工作,回去一趟很麻烦。想了解下是不是必须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才能办离婚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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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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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对于是否要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比如夫妻双方的户口分别在A市和B市,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去A市或者B市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这里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就是户籍登记的地址。 而对于诉讼离婚,就不一定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例如,夫妻双方户口在C市,但两人都在D市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那么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在D市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不用回到户口所在地。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通常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诉讼离婚则要根据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来确定管辖法院,不一定与户口所在地相关。所以,你需要根据自己选择的离婚方式来确定具体的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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